生态环境部关于2019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2019-09-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2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6日-2019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3073、66103074
传 真:010-6655635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3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长周期换料项目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为WWER-1000/B-428型1126MWe 压水堆核电机组, 该项目拟将堆芯燃料管理策略由每年进行一次换料改进为每18个月进行一次换料。 |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实施长周期换料项目后,正常运行工况下对环境影响很小,设计基准事故工况下的环境放射性后果满足标准GB 6249-2011的相应公众剂量控制要求,厂址周围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边界的设置仍然适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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